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提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住房类提取: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租房的;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六)用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的
(七)按月委托提取还贷款的;
非住房类提取: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出境定居的;
温馨提示:
职工提取公积金须符合上述公积金提取条件,其他原因暂不支持,谢谢。
拓展:
济南租赁普通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租赁本市商品房定额提取:单身职工(不能代办)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济南区域内公积金缴存地在房产信息无联网区县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租赁本市商品房限额提取: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单身职工(不能代办)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济南区域内公积金缴存地在房产信息无联网区县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外籍职工和港澳台职工可以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