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买房可以提父母公积金余额?有什么要求?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相关法规:“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目前子女购房,父母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
1.职工购买非本区域自住住房的在哪种情况下符合提取条件?
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刚性需求,购买非本区域自住住房的,需满足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区域内(市一级),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汇缴6个月以上。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有哪些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GB_T51353-2019)中法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若职工购买的住房由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并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的,须为该房屋的买受人或共产人,买受人或共产人无产权比例划分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买受人或共产人有产权比例划分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占房产比例份额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会如何处理?
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告,并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3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