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相关法规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时业主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自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业主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共同参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一次性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2、符合提取条件的业主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业主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业主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业主为多人的,仅允许其中一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提取住房公积金。
4、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家庭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以及实际出资金额,且各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