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已享受社保养老待遇;
3、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注意事项:
1、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的,通过人社养老待遇接口校验其退休真实,若校验不通过,需提供退休证;
2、办理退休提取后,不予重新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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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贷款吗?
不可以。
贷款购房地超出武汉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
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单位缴存职工,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指定区域外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目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仅限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如下:
合肥,安庆,铜陵,六安;
长沙,岳阳,株洲,湘潭;
南昌,九江,抚州,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