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
二、申请时限
即时办结
三、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四、提取对象及条件
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五、办理材料
1、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3、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人事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5.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调核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并告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相关法规办理。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二)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