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年:10月25日正式公布。新规法定,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职工应当在有效期内按法定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

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每个月都要到银行网点线下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吗?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如需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建议办理业务的同时,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协议期内委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定时、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免去线下办理的麻烦。
新规实施期间,符合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未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补提?
是不可以。
新规有效期内,符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月应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未提取的差额部分后续不能申请补提。签订了租房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需修改提取金额,请先终止协议,再到柜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