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钱?一次能取多少钱?提取条件、材料、流程怎么样?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清远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所在地无住房,并在缴存所在地租赁房屋自住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最近12个月合同承租期内的应付实付租金,预付租金不得提取。
租房所在地在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为1800元/月;租房所在地在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的,提取限额为1000元/月。
注:公积金余额少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额的,差额部分不累计到下次提取。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
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
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时间的次年当月即可认为至间隔满12个月)。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结婚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或未婚承诺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租发票(公共租赁房提供房租收据);
5、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查询情况证明。
注:以上资料全部提供原件,无需复印。
清远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线上办理
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为例: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服务→业务办理→租房自住提取,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线下办理
缴存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