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大灾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可以提取几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在湖南省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灾害是指水灾、地震、泥石流、火灾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
重大灾害提取仅限提取1次
如果是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在湖南省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以及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在职工外省工作地、职工外省户籍地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重大灾害是指水灾、地震、泥石流、火灾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需要在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24个月以内办理,限提取1次。提取总额也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借款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可以申请期限变更:借款人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申请办理缩期业务时无逾期欠款,且逾期还款史上累计次数不超过6(含)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缩期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缩期后贷款年限需大于客户已归还贷款年限且缩期年限须大于1年以上;每月1日—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办理。
此外,如果单位出现单位漏缴、少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退回的(含稽核查处提取造假“责令退回”、个人“自愿退回”等情形);法规性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异地调动职工、兵转人员等);经投诉处理追缴的;职工离职提取后在原单位重新开户缴存的,1年内不得补缴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可以申请补缴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