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灵活就业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是什么?哪些人可以提取的?又有哪些条件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成都个人灵活就业缴存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现在提取范围+条件来了。
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应达到6个月(含)以上,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取。(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提取范围
缴存人符合下列专门使用性管理要求的,可以提取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四)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其他允许的法规性提取情形。
哪些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独立个体经营者。
(一)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独立个体经营者。
2、自由职业者,是指不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以自己创造的成果或掌握的技能技术,采取转让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获取符合的法规收入的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已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辖区内稳定就业且有符合的法规经济收入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法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使用原则:
自愿缴存、专户管理、利益对等、风险评估。
(四)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
3、中国人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管理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申请表》。
手续齐全的,业务受理人员应当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登记的确定。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登记的确定,并通告申请人。
(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中途不得变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8%。
(六)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持提取证明材料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七)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期限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当继续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相关法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