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多少?具体怎么办理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自2024年6月11日起,正式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根据新规,凡是在鞍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时,只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即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这一创新操作的推出,意味着购房者可以更加灵活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这一重要的金融工具,为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减轻职工在购房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为确保新规的有效执行,公积金中心确定了申请条件、提取范围、申请资料、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等具体法定。同时,也强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符合的法规使用。
新规还法定,购房人在网签备案前终止购房行为,或者购房合同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原路径退还至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法规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