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有变!关于公积金贷款?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新规变革多地开花,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沈阳、长沙、成都、重庆等地更是陆陆续续放宽了公积金新规。
具体来说,放宽了提取限制,提高了提取额度,优化了提取流程。
其中大部分从10月开始执行,大家一起来看看。
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变化,10月8日正式执行
9月30日,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多项惠民新规,自10月8日正式执行。
调整内容:
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缴存职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生育法规,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二、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2400元,即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
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个孩及三个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三、扩大购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在西宁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四、增加购房提取频次
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五、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提取范围
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