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变!关于公积金提取新规如何调整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新规变革多地开花,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沈阳、长沙、成都、重庆等地更是陆陆续续放宽了公积金新规。
具体来说,放宽了提取限制,提高了提取额度,优化了提取流程。
其中大部分从10月开始执行,大家一起来看看。
成都修订公积金提取法规10月8日起正式执行
1.成都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用于还房贷
9月11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法定(征求意见稿)》
主要修订内容:
一、简化申请材料
主借款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签订协议时,不再提供主借款人身份证件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优化办理渠道
非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商业贷款,也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签订定额提取协议;主借款人不属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也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线上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贷款真实性,无需临柜签署授权书。
三、完善协议终止相关情形
一是完善主动解除按月提取协议的情形。新增签约人以定额提取方式的贷款结清后应主动解约的要求;同时,确定若签约人未主动解约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可在核实后终止协议。二是确定签约人公积金贷款逾期且经催收仍不还款等情形,成都公积金中心可单方终止协议的法定。
*本法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成都市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8月12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出通告:
在我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
3.住房公积金其他提取方式:
自2024年3月1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以下方式提取:
一、支持租住住房提取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继续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告(成公积金委〔2023〕1号)执行。
符合租住住房提取法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基础上对应上浮50%。
本通告所指多子女家庭为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二、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
三、深化区域提取互认
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区域内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