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株洲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请跟随新社通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金额,通常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比例:
缴纳的比例在一定范围内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定。通常,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相同。
往年株洲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标准
一、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显示,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最高不超过市相关部门公布的株洲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1303元),最低不低于株洲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1930元)。
(二)缴存比例
缴纳的比例在一定范围内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定。通常,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相同。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1日至30日;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三)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