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安徽宣城为例)
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城市的发展情况也会不同的,同时也能更吸引不同求职人的变迁,所以当你在一家公司干了3年的情况下,就想着跳槽,寻求更好的平台,其中就关于我们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的变动,想必很多朋友都想知道这些福利是否可以变动的,如何迁移到现在的工作单位中,刚好新社通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一系列转移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的。
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您与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安徽宣城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线上办理
在宣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确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应当确定予以受理。
审看查询/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的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确定。
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告书。
二、安徽宣城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的转移是一项重要的事务,职工应当认真对待,按照法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以保护自己的符合的法规权益。这个注要体现在购房、租房、装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