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中的丧葬费是怎么计算的?可以领取多少补助费的?怎么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非因工死亡中的丧葬费指的是什么?
非因工死亡中:丧葬费
基本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规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法规第十四条乙款的法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
工资计算基数:本企业的平均工资。
(2013)闵民一(民)初字第5482号: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企业平均工资情况,对此,参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
劳动保险相关法规第14条乙款: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方法在实施细则中法定之。
非因工死亡中:一次性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相关法规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由劳动保险基金项按下列法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工资计算基数: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按照劳动保险相关法规第八条的法定,缴纳劳动保险金时,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依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办理。
工人职员的工资按日或按月计算者,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时,如按本人工资计算,均以该工人职员每日或每月所得工资为计算标准。
工人职员的工资按件计算者,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时,如按本人工资计算,均以该工人职员最近三个月的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如全部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者,应以该工人职员实际工作日的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但病伤假期在七日以内者,得以上月份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领取因工残废补助费的工人职员退职或死亡时,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领取以本人工资为计算标准的抚恤费、救济费或补助费时,其本人工资,应将所得工资与因工残废补助费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规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六、七、八、九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
非因工死亡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需要审看查询)
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暂不调整,继续按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执行。
工资计算基数: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上海市财局、上海市民局关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