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收紧人才购房,并将9区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通知》显示,要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而此前,广州多个限购区的人才购房政策均不受户籍、社保、个税限制。
其次,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在供应端上,《通知》也表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这是继4月初之后,广州又一次发布楼市调控政策。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样精准调控了人才购房,要求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分析认为,此次政策在人才购房、增值税缴纳等方面做了收紧性的动作,进一步体现调控不松懈的导向。广州在4月份密集出台政策,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
严跃进表示,首先,广州这两年在人才导入方面力度很大,但是也间接带来了购房需求明显上升的情况。所以此次新政填补了这样一个漏洞,即人才购房也需要一年的社保。这样就进一步打击了“假人才真炒房”的行为,具有非常强的导向。若联系近期南京的政策,可以看出,在落实发改委“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方面,南京和广州是率先响应的两个城市。
其次,增值税征免年限的条件,是最近两年房地产税费调整的重要方向。此前,包括深圳、无锡、沈阳、成都和广州五城已出台了此类增值税政策,即从过去的“满2”调整为“满5”。这样操作,可以减少短线炒作的冲动,打击快进快出的投资行为。类似增值税政策预计在后续别的城市也会跟进。
此外,结合4月份出台的两个政策可以看出,广州对“人才炒房”现象进行了严打,限购限售一起推进,充分说明在人才和购房政策方面进行了优化。而且广州此轮政策出台频率高,说明各地政府政治意识强,调控主动性增强,有助于及时发现政策漏洞,这对于其他城市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