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海人社局3月28日宣布,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考核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积极鼓励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减免或缓交房租的方式,支持在孵创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对已发放的创业组织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贴息支持。
加大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2022年每人可享受的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支持共享用工模式。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用人单位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搭建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平台,对行业相近、岗位相似的企业,帮助建立企业间用工调剂,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