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我市户籍人员、外来人员参加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3)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4)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5)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⑴申领或代办人到所属辖区社保卡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并签名确认;
⑵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张,领取收费凭证;
⑶凭申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正本,到所属辖区社保卡经办机构领卡;如非本人领取的,需另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