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生育保险的申请福利的条件是什么?
(1)如果雇员的雇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雇员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之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产妇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贴由产妇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2)当雇员或其失业配偶生育、流产、引产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生育医疗费用或者劳动者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员工的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津贴和产前检查,在雇主连续支付10个月;
(3)之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全额支付,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员工产假或休假后工资;
(4)分娩、流产(人工流产)医疗费标准执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在医疗保险前夕生育的,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基金;
(5)缴费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