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方式是怎么样
苏州生育津贴需要参保人妊娠后携带相关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在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放给给参保人。
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1.女参保人员妊娠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须持《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2.市社保中心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3.个人可以与单位协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逐月发放以及一次性发放均可。
苏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苏州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保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苏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x职工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