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沧州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缴费比例
1.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2.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
注: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统一由单位缴纳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