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流程与材料
一、参保单位填写《廊坊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
附件1:《廊坊市城镇职生育津贴申报表》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结婚证;
2.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卡,或网上办理的—孩〔二孩)生育登记凭证〔带有防伪二维码,无需计生部门盖章)
3.终止妊娠的提供终止妊娠医学证明。
4.相关病历材料。
二、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三、将生育津贴打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中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天数标准
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标准为2天;
②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标准为3天;
③输卵管结扎术的标准为21天;
④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15天;
⑤满4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标准为42天;
⑥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节育器的增加2天;
⑦女职工正常分娩享受津贴天数的标准为158天(含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