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申请未到账离职,生育津贴享受时间与缴费时间有关。
广州生育津贴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相关法规执行。
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注意: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法规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处罚。
拓展:广州孕妇无业生娃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广州孕妇无业生娃,可使用配偶的职工生育保险或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方式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注意: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注意:符合我国和省相关法规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法规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相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