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悔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保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悔了?
为啥很多人说千万不要领失业补助金呢?主要原因如下:
1、取失业补助金这段时间就不能去上班,上班了就不符合领取标准,如果已经领取了,就要退回去,否则会关系到征信。
2、领取失业金之后,会在档案上面留有记录,对以后找工作可能会造成不好之处,下家公司的人事如果问到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对某些就业人群来说,会关系到未来的就业和发展,尤其是高管和高薪人群,这个我不需要多解释,相信你自然会明白。
3、当你选择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对的则是社保的断缴,直接关系的就是你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你现在可以做一个计算对比,不论你怎么算,都是不划算的。
我们失业后是否真的要去申请失业补助金,这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真的在失业期间因为各种因素导致了自己或家人连温饱都解决不了时,那领取失业金是非常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