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畅通申领规则: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到哪里申领?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保险待遇畅通申领规则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保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到哪里申领?
为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的重要提示精神,切实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服务,有关部门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告。法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