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是多少?领过失业金的老人可以领取吗?具体对象及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是一种福利,对领过失业金的老人来说,还是可以领取的。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怎么领取?
一、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二、发放标准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今后,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研究确定。
三、申请和审定程序
(一)申请受理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相关部门依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申请进行受理。
老年综合津贴制建立后,安排集中受理阶段,采取委托方式由居(村)委会协助并开展申请受理工作。
(二)核对审定
区县相关部门通过本市人口信息系统核对确认老年人的身份信息,按照老年人户籍审定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清单。
四、发放形式
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新增对象或适用发放标准调整的对象,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老年综合津贴制设立一定年限的追溯期,具体方法另行法定。
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敬老卡制作、发放和管理具体事项,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管理法。
延伸知识:
失业保险是指国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