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24现在每个月失业金领取多少?怎么领取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通过立法强制施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护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机制。
上海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领取时段 | 领取标准 |
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
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217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为1740元/月 延长领取领取标准为1510元/月 |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
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205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标准为1644元/月 延长领取领取标准为1420元/月 |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告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3
上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缴纳养老保险费会相互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书法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影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