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用?失业金的适用范围及领取条件什么?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社保制,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经济困难时期,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促进再就业。
一、失业保险的定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财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失业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法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失业保险相关法规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三、失业保险的适用
1、适用条件: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待遇内容:
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3、适用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要参加失业保险。
四、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根据失业保险相关法规和相关法定,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是在办理失业登记后,从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具体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失业保险在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失业保险的法律法定和适用范围也体现了国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