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参保缴费满1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需满1年(可跨单位累计),部分地区对特殊群体放宽要求。
2、非本人意愿失业,如被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欠薪或倒闭等,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资格。
3、完成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需在30天内登记(支持线上办理),并定期向社保机构汇报求职进展。
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1-5年最长领12个月,5-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多24个月。特殊群体如临近退休人员(距退休不足1年)可延长至36个月,且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累计,最长不超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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