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期间的主要经济来源,帮助失业者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缓解财务困境。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要求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