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和单位社保有冲突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地缴纳的为居民社保,是没有冲突的,但是在外就业,缴纳的职工社保,则必须办停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业保险个人交多少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计算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分别是: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城市规定,农村户口职工可以不用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