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后打零工会停发失业金吗?失业金停发标准是什么?今年失业金可以领取多少钱?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福州暂停失业金条件为重新就业,判定重新就业标准为缴纳社保,因此社保续接就会暂停失业金发放。
一、暂停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包括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企业等法人);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相关部门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根据上述法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因此: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法规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二、申领福州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发放金额及时间是多少?
福州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90%)。
发放安排:按月发放,次月10-15日发放上月受理的失业保险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每满1年可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资60%的标准(1176元/月)领取1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