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领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继续求职还可以领取吗?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劳动者在失业时,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在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国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自愿失业:劳动者失业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包括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自愿离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雇通常不符合领取条件。
有求职要求:劳动者在失业后有求职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愿意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举例讲说说领取失业险的情况
一:符合领取条件
假设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期间公司和个人都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由于公司经济调整,张先生被裁员。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满足了领取失业险的三个基本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有求职要求。因此,他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不符合领取条件
李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不满一年,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虽然失业了,但她不符合领取失业险的条件。因为她既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也不是非自愿失业。因此,她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失业登记:失业后,劳动者应及时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以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有关部门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低保生活标准。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劳动者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长短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继续求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劳动者应积极寻找工作,参加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法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包括失业保险的缴纳、领取条件和待遇等。
失业保险法规:这部法规对失业保险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法定,包括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流程。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可能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失业保险实施方法和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