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是否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是否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期间可按法定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市民当月25日首次参加灵活就业参保并办理了委托银行划缴社保费,请问当月月底扣费系统还会扣除市民当月的社保费吗?
若参保人首月通过网络(如粤税通、广东税务)等公众号办理参保,需自行点击“清缴社保费”自行申报清缴当月社保费。在粤税通办理缴费登记时系统下方会有小字提示其需要自行清缴第一个月参保的灵活就业社保费,(内容为“您办理登记的时间可能晚于税务部门本月批量扣费时间,为避免出现逾期缴费而无法补缴的情况,请自行通过[个人业务首页]-[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清缴社保费]功能缴交本月费款。”)
请参保人密切留意灵活就业参保是否扣费成功,当月费用需当月内缴纳,否则会影响到参保人待遇,如当月未能扣缴成功的,请及时与税务部门反馈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病情等非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②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倒闭或停业整顿的。
③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④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⑤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⑥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2)满足缴费年限。
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停止参保手续,并有就业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