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之和的一半,再乘以缴费年限的1%。具体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等收入的总和。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如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
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月基本养老金还包括过渡性养老金,其计算公式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期限×1.4%。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北京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养老金缴费比例
主要包括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例如,在一些地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乘以这个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有工作单位的情况
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个人需按照核定工资缴费基数的8%比例进行缴纳,这部分费用划入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的缴费比例可能会因地区、法规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人设局或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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