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始征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县域内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确保能够按时享受下一年度医疗保障待遇。
一、参保对象
皋兰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已在所在县区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可参加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1.对城乡居民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实行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按照220元标准差额资助;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按照160元标准差额资助;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已脱贫人口按照100元标准差额资助。
2.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等符合参保资助的人员,个人缴费按照“先缴费、后资助”原则,由个人先按照全额缴费,经医保部门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后,再将资助资金划入资助对象“一卡通”中。
3.多重身份参保人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可享受待遇
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
六、参保缴费流程
按照先参保登记、再缴费的流程进行。
1.本县已参保人员:2021年度已在本地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所在县区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所在县区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新生儿:①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七、缴费渠道
(一)银行网点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域内任一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兰州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省内任何一家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二)网上缴费
①在上述各缴费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中的生活缴费栏目,利用手机银行缴费。
②微信:打开“微信”客户端,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定位甘肃兰州→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入自助缴费页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③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入后选择“我要缴费”,进入后依次绑定手机号码、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④支付宝: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首页→全部→便民生活中的城市服务→定位甘肃兰州→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进入自助缴费页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通过任一方式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及时联系县医保局、各镇政府政务大厅城乡医保服务窗口予以更正,确保及时缴费。
2.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3.为防止参保信息有误,预留纠错时间,请广大城乡居民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
4.按照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文件规定,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皋兰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