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涉及到很多概念,比如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限额等。
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仍然是按地市级单位进行统筹,所以各个地市级单位,即统筹区的法规都是不一样的,但在起付标准基本上都是执行省级医保部门统一法定的法规。
虽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水平还不是很高,还没有完全过渡到省级统筹,但各个地市的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在全省的医保定点医院,还是可以进行异地结算的。比如四川省就做到了全省所有的定点医院,定点药房进行异地结算。
目前在四川省和重庆市所有的定点医院,定点药房,两地的参保人,不管是在职的职工还是退休人员,只要持重庆的社保卡,或是四川的社保卡,或是电子支付凭证,都可以在四川和重庆所有的定点医院、定点药房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但由于重庆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机制要从2024年1月才开始实施,所以重庆的医保卡在成都门诊看病,还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实惠,但重庆市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方式还是原来的方式,所以普通门诊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这是正常的。
但四川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是从2023年1月开始实施的,凡是四川省内各个统筹区缴纳的医疗保险,在四川各个地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房买药、就医,都能享受剖同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按照四川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实施方法的法定,参加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缴费费率与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一致的人员,按年度设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至10%。
年度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依据基金运行情况确定,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可适当增加。按照四川的法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基本上是实行全省统一的法规,四川统一的起付标准是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每年200元,退休人员150元。四川省对于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在全国都是比较低的。
成都市是作为四川省的一个统筹区,按照成都市的法定,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成都市的这个法定和四川省的法定是一致的。
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成都市的这个法定和四川省的法定也是一致的,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元;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880元,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1100元。
从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法定中,都提出了一个起付线的概念。起付线又称为起付标准,民间称为门槛费。按照医疗保险制的法定,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为,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的法规门诊医疗费用。
比如起付标准、起付线的意思,就是我们到定点医院的门诊去看病,或是到定点药房去买药,都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的报销待遇。但要享受这个报销待遇,首先要扣除年度内的起付标准,只有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的法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
比如按照成都市的法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起付标准达到200元,退休人员达到150元。这个起付标准是一年累计的费用,也可以是一次就达到了起付标准,有的人可能是几次累计达到了起付标准。
比如2023年作为一个自然年度就是从1月1日到12月31日,在这12个月期间,只要自己在定点的大药房、定点医院的门诊看病,一年中累计的费用在职职工达到200元,退休人员达到150元,定点医院或是定点药房的支付结算系统,在扣除起付标准以后,自动按照比例报销。
比如张三是在职职工,第一次去去门诊看病或是定点药房买药花费150元,那么第一次买药的150元没有达到起付标准,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这150元只能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支付;第二去医院门诊看病,医疗费和药费花了300元。
系统显示自己当年的费用已经累计达到了起付标准200元。在这次花费的300元,上次花了150元,这次在扣除50元达到了起付标准,余下的250元,按照50%比例报销,除了报销的125元以外,余下的125元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没有钱的,用现金支付。
再比如李四是退休人员,第一次到华西医院去看病,总计药费花了600元,扣除150元的起付标准,余下的450元按照普通门诊的比例报销,在三级医院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是60%,450元的60%就是270元,余下330元包含了150元的起付线和180元的自付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如果李四在2023年再去医院看病,由于一年累计的起付标准200元已经达到,比如这次的费用达到了500元,按照60%比例报销300元,余下的200元由个人账户支付或是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