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如何?附报销条件、报销范围、报销流程下面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的详情。
苏州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如何?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管是在本地还是在异地生育都是可以报销的,不过异地生育报销相对要更麻烦些,不能实时联网结算,需要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手续会更繁琐。
报销对象
在职女职工、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失业人员。
说明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只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期间,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
3、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可按有关法规享受。
报销条件
1.符合生育方案;
2.按照有关法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说明
对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但正常连续缴费时间不足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有关法规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生育医疗费、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生育津贴结付到其生育或流(引)产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
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费用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检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2、生育医疗费
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有关法规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结付;分娩时并发有关法规病种疾病,发生符合结付有关法规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生育保险有关法规结付。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4、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
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
4、门(急)诊病历;
5、出院记录;
6、有关法规的其它材料。
报销流程
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再进行报销。
线上
可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
“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本人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江苏医保云”APP:通过“我要办-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线下
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及待遇审核手续。
说明
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其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应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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