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民医保报销新规2024年最新(门诊+住院+大病保险)新社通小编带您了解长沙居民医保报销新规的详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
长沙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新规
①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②两病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年度支付限额按季平均分配,每季支付限额=年度总限额/4。
同时患有“两病”并按照用药范围同时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可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
③慢特病门诊
4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除单列支付和参照住院新规的病种,其他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1260元—42000元不等。
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支付限额。
长沙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新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5%;
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
一个年度内在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长沙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新规
符合生育新规生育分娩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待遇。
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600元;生育医疗费,平产最高补助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3000元。
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长沙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新规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
起付标准16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0-3万元报销60%,3万元-8万元报销65%,8万元-15万元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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