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属于法定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的,养老金正常发放不减发,但属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法规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
提前退休的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公式中的“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等部分可能因地区和规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提前退休年限以整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
退休基本退休金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退休前一年当地所有在岗职工的平均月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个人历年缴费工资经过指数化处理后的平均值。
缴费年限:指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你在工作期间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以及它所产生的利息。
计发月数:这是一个假设值,表示你预计能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比如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而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95个月。这个值会根据相关法规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调整。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2006年之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昌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