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使用所购持证房屋抵押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二手房过户协议、房产证(新)、过户单据(契税发票、价税合计发票、登记费单据等)、卖方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
③还款账户:借款人在放贷银行的1类银行卡;
④售房人资料:售房人身份证及1类银行卡。
(二)使用他人持证房屋抵押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二手房过户协议、房产证(新)、过户单据(契税发票、价税合计发票、登记费单据等)、卖方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
③担保材料:抵押房房产证;
④还款账户:借款人在放贷银行的1类银行卡;
⑤售房人资料:售房人身份证及1类银行卡。
(三)缴存职工保证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二手房过户协议、房产证(新)、过户手续(契税发票、价税合计发票、登记费单据等)、卖方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