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含住房公积金吗?职工缴纳公积金是怎么扣除?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最低工资标准含住房公积金吗?
在单位或企业上班的职工,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因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是国的强制性法定。现下,很多公司都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是否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呢?
从入职并约定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的,在这期间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调整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但职工的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公司辩称杨某调岗后的实发工资系按最低工资标准减去代扣的社保个人负担部分,以及按下限缴存的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故公司无需支付杨某工资差额。

依照相关地方规章法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从杨某的工资中代扣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符合该法定。
但本案中,杨某在争议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在支付工资时还应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法定。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故公司从杨某的工资中代扣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不符符合的法定,对于该部分不得代扣的金额,公司应当向杨某补足。据此,法院判决公司向杨某支付代扣的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江苏省工资支付相关法规仅法定了三种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情形,即:(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中载明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
除上述项目外,用人单位不得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还应遵守本地区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
江苏省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第二条法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所有工资待遇都包括的,一般来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支付的津贴、法律法规的其他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都可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和本市法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