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新规是怎么样?个人办理的条件及材料要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法规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市有关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
2.交易房产为我市存量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房产。
3.交易房产产权明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查封冻结、
未被设立居住权、无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
4.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同意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并同意房产交易资金(含首付款和贷款资金,下同),优先用于清偿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5.房产交易资金不足以清偿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卖方应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关联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
6.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兵官证)、户口本、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
2.借款人及配偶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3.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有工资收入的,提供近3个月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查询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工资基数(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3个月的税票明细)。
4.办理异地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借款申请人通过“亮码可办”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5.夫妻双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先购房后转移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房源证明)、购房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三地的房源证明(任意一方缴存公积金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供房源证明),房源证明以开具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有效。
6.提供主借人名下中、农、工、建、交五行任意一张Ι类银行卡。
7.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购房发票、《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中契税税票由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复印件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章)。
(四)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买卖双方共同向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带押过户服务,同时买方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交带押过户贷款申请资料。
2.贷款受理。贷款受理人员参照我市二手房贷款法规法定收集贷款资料,并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在受理时,要确定告知买卖双方带押过户业务模式及房产交易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资金监管。买卖双方与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住房保中心签订《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将自筹的首付款资金存入赤峰市住房中心监管账户。
4.合同签订。符合贷款条件的,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买方)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5.不动产登记。买卖双方和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设立新抵押+注销原抵押”三合一登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完成交易房产过户到借款人(买方)名下,设立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抵押权人的抵押,并注销关联贷款抵押,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为抵押权人。
6.贷款发放。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已核实确认真实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录入中心信息系统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指定的监管账户。
7.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新贷款发放后,卖方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完成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结清工作。
8.剩余资金释放。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清偿后,赤峰市住房服务中心将房产交易剩余资金按买卖双方约定,划拨至买卖双方指定收款账户。
(五)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借款申请人(买方)需要申请办理购房提取的,须在贷款申请同时提出提取申请,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贷款资金发放前,完成提取审批和提取资金划转,提取额度按我市现行公积金提取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