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变!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有调整,具体怎么样?
2024贵阳贵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新变化啦,那具体使用变化在哪里的?

修订内容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不设月缴存额上限,满足不同缴存需求。法定月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本区域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在此基础上,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不设上限。
(二)优化缴存方式,提升缴存灵活性。在原按月代扣缴存方式的基础上,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中心线上缴款渠道进行自主缴存。
(三)增加灵活提取,使用更加便捷。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本区域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法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提取。灵活提取的,无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提取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一百元。
(四)取消公积金账户强制性封存的法定。取消“连续欠缴3个月公积金中心将封存其个人账户”的法定。
(五)取消申请终止缴存的时间限制。灵活就业人员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随时申请终止缴存,取消“开户时间满6个月方可申请终止缴存”的法定。
(六)优化公积金贷款法规,支持方法更加精准。优化贷款条件,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可以补足6个月,缴存时间含异地缴存时间)的,即可按法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法定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法规与单位缴存职工有什么区别?
两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贷款期限。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是可贷额度。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均与单位缴存职工一样,但其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且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
三是还款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即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每月仍须按照不低于月还款额的缴存标准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