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年度调整开始!有何变化?
27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布通告,将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2023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提高至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根据法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97.58元)的3倍,即30293元;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社保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经计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据悉,2022年度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8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认真核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保全员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
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月缴存额上限计算公式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下限(以计算)计算公式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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