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城市调整!2024年度芜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现在月缴存额上限下限是多少?个人出多少钱?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调整。
根据安徽省相关部门公布的202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芜湖市为101541元/年),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386元。

缴存基数下限保持不变
为芜湖市区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930元。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092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3046元),下限为194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97元)。
缴存基数执行期限,据介绍,自2022年起,我市各缴存单位可自行选择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或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期间。当年1月开始执行的,各缴存单位可申请补缴当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以网上办理为主,具体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汇缴专栏查阅办理流程。缴存比例调整仅限窗口办理,须提供《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调整申请表》《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各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特别注意,各缴存单位无论是否有人员增减变动,汇缴资金前,须窗口或网上申报当月单位汇缴清册,以核定缴存人员和金额,否则将无法汇缴至职工个人账户。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定,如实核定并申报职工缴存基数,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缴存单位应将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金额,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缴存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法规法定
(一)职工月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后的一个缴存年度内(本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一年一调。
(二)工资总额构成应按相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口径计算。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奖金、补贴等。非本单位发放的奖金、绩效、补贴等不计入工资总额。
(三)各单位不得以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死亡为由,为其补缴封存后未平摊入缴存基数的奖金、津贴、绩效等。
(四)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另有法定的除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