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2024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如何调整的?
沧州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法规进行调整:

一、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保底可贷额度调整为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一致,单方缴存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双方缴存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二、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孩家庭,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三个孩”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9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10万元)。
三、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沧州市范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取消对其户籍地的限制,与本地缴存人员享有相同的公积金贷款权益。
附:沧州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前,经市住房公积金有关部门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作出调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20,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据介绍,此次调整将原本与缴存时间、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挂钩的可贷额度计算方式,调整为仅与账户余额挂钩。按照最新法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取额度可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额,不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正常资金转入补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