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法规是什么?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10月2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与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联合公布通告,宣布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相关新规自12月1日起继续实施,并有新调整。该法规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案,满足群众住房公积金服务需求,推动成攀区域一体化发展。

法规法定,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异地购房时,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抵押担保方式等将执行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贷款管理新规,而房屋抵押登记则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具体额度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公布。此外,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90%,可暂停执行本法规。
成都与攀枝花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时,除了原有的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选择外,现在还可以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变化解决了职工“两地跑”“多次跑”的问题,提高了办理效率。新规还支持借款申请人购买期房、现房、再交易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可申请组合贷款,即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该新规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