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办理条件及材料要哪些?
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阜阳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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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相关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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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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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阜阳市相关服务中心正常工作日9:00-17:00,各县管理部正常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安徽相关服务网或者柜台提出申请并提交办理材料。
2、业务人员核实材料,如有不符合的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则进入下一流程。
3、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向申请人提供的指定账户转账,如转账成功,则业务办结;否则会联系申请人更换银行卡或修改提供的银行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