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
缴存基数也有上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相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意味着,如果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上限。
举例:如果当地的社平工资为3000元,那么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3000元,上限为9000元。
下限:缴存基数的下限则一般不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确保即使工资较低的职工也能有一定的公积金积累。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青岛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二、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